摘要
作者通过对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运行现状和内部运行机制的考察,认为现阶段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特征表现为亚合作性,即专业合作组织遵循了合作经济的某些基本原则,但同时在产权结构、治理机制和分配机制上不符合合作制的要求。这种亚合作性使得专业合作组织具有显著的过渡性,也导致其发展前景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而农业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需要以合作社为主体的市场中介组织,因此,应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向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过渡。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北大核心
2004年第9期31-34,共4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