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国家的权力和跨国资本的权力
在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积累阶段,民族国家享有重要的自治权以及在分配阶段进行干预的权力,剩余可以通过民族国家制度转移.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为争夺社会剩余而借助这些制度彼此斗争,极力利用民族国家来攫取剩余的份额.由于地域以及与民族国家制度相关制度的限制,资本必须面对一系列的约束.这使资本家阶级必须与工人阶级和民众达成历史性的妥协.这一时期世界阶级斗争的结果就是在世界经济中心产生凯恩斯国家或"新政"国家以及在外围产生"外围福特主义"(发展主义国家和平民主义),即所谓的"福特阶级调和".
出处
《国外理论动态》
CSSCI
2002年第5期4-6,共3页
Foreign Theoretical Tr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