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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如何表达对法律的忠诚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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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属于法律职业伦理的范畴,而法官如何表达对法律的忠诚属于法律方法论的内容。作者认为,能够理解法律,信仰法治,掌握法律思维方法是法官忠于职守的前提,而在法律思维活动(或在法律推理过程)中追寻法律意义的客观性、固定性,在法律渊源中发现、论证法律,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的精神续造法律,是法官表达对法律忠诚的基本方法。
作者 陈金钊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12期17-23,共7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美]罗斯科·庞德 唐前宏 廖湘文 高雪原译.《普通法的精神》[M].法律出版社,2001.41-42.
  • 2[美]卡多佐 苏力译.《司法过程的性质》[M].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0页.

同被引文献160

引证文献20

二级引证文献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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