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海德格尔关于玄想之思和算计之思的二分思维模式为理论框架,并参照阿海姆的视觉艺术心理学理论,提出了诗之思在于其文本存在引发读者思的观点。论文进一步提出,是诗文本所激发的诗意(玄想)之思决定了诗之为诗的存在。文中通过对《江雪》诗及其相关的国画作品的比较研究为例证,显示一首诗的文本结构会如何引发读者思,并由此推导出,要将一首诗以诗来翻译,译者必须以开放的心态来解读原文文本,将诗所激发的玄思看作它的“礼物”一样,放开心思去接纳——即从属意于物体对象的物质精确性的算计之思退回来——以此来创造一个足以激发译者以相似的方式玄思的译文。
出处
《外语与翻译》
2000年第2期1-10,共10页
Foreign Languages and Tran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