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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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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4年第6期35-37,共3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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