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传播中的失实有显隐之分。隐性失实有一定的隐蔽性,较之显性失实更具危害性。有责任感的业界人士对新闻报道中的显性失实较为警惕,而对隐性失实则认识不足。对新闻传播中的隐性失实不可掉以轻心。形成新闻传播中隐性失实的原因大致有:第一,在报道中由于缺乏对事实本质的正确认识和深刻把握而造成隐性失实;第二,在报道中由于由果溯因的不恰当造成隐性失实;第三,在根据事实加以判断时因思想方法不当造成隐性失实;第四,报道者由于对内容进行了不恰当的舍却而造成隐性失实;第五,对事实的报道由于违背客观规律、法律法规而形成隐性失实。规避新闻传播中的隐性失实,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首先,要有防止隐性失实的自觉意识;其次,要通过深入、细致的采访,掌握有关新闻事实方方面面的真实情况;再次,报道者必须扩大知识面和储备丰富的知识;复次,要增强分析和辨别能力;最后,借助于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进行防范。
出处
《新闻传播》
2004年第11期6-11,共6页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