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WTO的TRIPS协定中,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对农产品国际贸易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国具有悠远的农耕文明和深厚的饮食文化,许多以原产地名称闻名的传统名、特、优农产品具有保护价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现实市场,将积极引导这些产品在原产地区域的产业化;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通用技术及产品质量、特性等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将有效促进相关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地理标志使用的地域外排他性与地域内共有性,为相关产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了竞争和协作的“高位平台”。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将发掘和实现我国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是入世后农业须着力把握的机遇之一。
出处
《调研世界》
2004年第9期19-23,共5页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