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对各级各类学校用普通话教学及各行各业的普通话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我国已开始推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许多行业对普通话的等级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尽快改进普通话教学,切实提高广大职校生的普通话水平已变得非常重要.特别是那些就业方向为教师、文秘,以及旅游、饭店、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疗卫生等窗口行业的职校生,掌握普通话,能用普通话进行交际、交流就显得尤为重要.
出处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4年第28期33-34,共2页
Chinese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