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国需要环境基本法 被引量:34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存在价值目标的局限、立法理念的偏差、制度体系的失衡、协调机制的缺失、法律保障的不足等问题。但废除该法并非可取之策 ,因为环境保护基本法具有宣示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权力 -权利”配置原则、建立双重协调的法律机制、构筑权利保障体系之功能。因此 ,应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提升其法律地位 ,完善法律制度 ,以使其真正起到基本法的作用。
作者 吕忠梅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40-46,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1

  • 1曲格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改草案)>的说明》[Z].,..
  • 2.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Z].,..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Z].,1986年..
  •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Z].,..
  • 5.《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1款[Z].,..
  • 6.《民法通则》第124条[Z].,..
  • 7.《环境保护法》第35-39条[Z].,..
  • 8.《环境保护法》第45条[Z].,..
  • 9.《环境保护法》第41条,第43条,第45条[Z].,..
  • 10.《环境保护法》第40-42条[Z].,..

共引文献45

同被引文献353

引证文献34

二级引证文献520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