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非典危机中启动的问责制,已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可问责政府”的理念将在中国的行政改革中得到全面推行,问责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推行行政问责制无论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意义。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必须转变理念,划清问责制与株连制的界限,划清效果论与动机论的界限,划清腐败因素与管理因素的界限,健全法律与制度,进行配套改革并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出处
《理论月刊》
2004年第12期5-9,共5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