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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预告登记制度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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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具有重要作用。对此,德国、瑞士、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等都有规定。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选择适用我国国情的预告登记立法例,并进行精细的制度设计,以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作者 房绍坤 吕杰
机构地区 烟台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63-71,共9页 The Juris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7

  • 1孙毅.《物权法公示与公信原则研究》[A].载梁慧星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C].,.第493页.
  • 2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7卷.法律出版社1997年出版,第99页.
  • 3高宏广.《不动产预先登记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0年硕士论文,第22页.
  • 4崔建元等.《中国房地产法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
  • 5肖厚国.《物权变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第99页.
  • 6潘源舟.简论商品房预售之预告登记制度[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1999(3):47-50. 被引量:2
  • 7王洪亮.不动产物权登记立法研究[J].法律科学,2000,18(2):118-127. 被引量:127

共引文献115

同被引文献352

引证文献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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