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合并、兼并和买卖现象越来越频繁。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国有企业在发生合并、兼并和买卖行为时,必须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和确认,同时还规定作为无形资产的商誉只有在合并、兼并或买卖过程中才可作为资产评估入帐。由于商誉属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它通常是在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往往无需任何耗费,所以不象其他无形资产那样有明晰的成本数据资料,因而,在企业的合并、兼并和买卖过程中如何对商誉进行评估计价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1994年第2期57-59,共3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