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的机构要得到国家法定程序的授权 1.管理国有资产的政府行为和经营国有资产的企业(机构)行为,即管理和经营国有产权的行为,要有《国有资产法》来规范和调整。 2.国家所有权不是政府所有权,更不是政府某个部门的所有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只能按国家委托,行使国家所有权职能;对国家而言,它们行使这种职能的行为只是一种代理行为。因此,它们代理行使国家所有权的职能必须得到国家的正式授权。《国有资产法》
出处
《经济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7期9-12,共4页
Economic Perspec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