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它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法律规则具有生产主体国家性、针对对象概括性,制作方法技术性、内容上的规范性以及基本功能上导向性和预测性的特征。在法律规则构成要素上,本文倡导“新三要素说”,主张法律规则的要素具体包括条件预设、行为导向和处置措施三个方面。法律规则作为法官审判的依据,与司法间存在着必然的关联,具体说来,两者的关联可以被总结为下述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法律规则是司法的主要规范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又可以进一步完善法律规则。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168-175,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