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经济学将政府视为集体物品的惟一供给主体,"公地悲剧"、"囚徒困境"和"集体行动的逻辑"时常成为集体物品私人供给无效性的经典论据。公共选择理论则以"政府失败"为研究重点,第一次明确指出了政府供给集体物品的制度性缺陷及其改进方案,但其所强调的竞争机制仍然局限于政府机构内部,还没有实现供给主体的突破。新制度经济学者科斯的研究则证明了集体物品非政府直接供给的可能性,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晚近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吸纳公共选择与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集体物品多元化供给的制度安排,由此突破了政府单中心供给的理论局限,并将集体物品供给主体问题的研究推进到了操作层面。
出处
《理论学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40-43,共4页
Theory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