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典诗歌虽以“吟咏性情”为主要特质,却并不缺少“理”的艺术构成。在中国古代诗学中,“理”的合法性虽曾受到质疑,但以“理”入诗则又是历代皆有的诗学现象。无论先秦、汉、魏晋、唐、宋及至明清,理性光亮在古代诗苑中一路闪耀,从未停息。随着诗歌发展的不同阶段,理思的构成显现出不同的形态和程度。以“理”入诗的高层境界不失形象宛然、情韵悠长的诗性品格,而直下理语、缺乏情致的粗陋说教则多为人所诟病。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5年第2期67-70,84,共5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洛阳市2003年社科规划项目"古代明理诗研究"(编号:2003D054)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