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有不少论著把唐朝以广州为中心的海外交易视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这种论断值得重新考虑。本文区分帝室财政、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三个层面 ,结合其它财政制度 ,从海外进口商品构成、“收市”的财政意义、“进奉”的不同财政内涵、商税制度等方面 ,详加探讨 ,认为广州海外交易、市舶制度与唐朝财政的关系 ,最基本或最主要的关系是为帝室财政采购进口珍异 ,这对于国家财政是一笔不菲的财政支出 ;无论是国家财政收入或是地方财政收入 ,从广州海外贸易的受益均微乎其微。广州海外贸易、市舶制度在唐朝财政中的这种地位 ,除了受当时进口商品构成及帝室奢侈性消费需求的制约 ,还与在商品经济有待发展的社会经济背景之下 ,唐朝君臣利用商品交换手段理财的自觉性不高有关。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107-115,共9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