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由于导致洪水灾害损失增加的因素的无法控制或难以改变,洪水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继续保持逐步扩大的趋势;传统的财政补偿方式已经不适应这种趋势,商业性保险补偿方式也因标的损失的高度相关而有其严重的局限性;克服商业性保险补偿方式局限性的途径,是建立有政府作为承保主体参与其中的国家洪水保险制度。本着既参考国外已有的经验,又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尤其是注重相关的保险理论和知识的应用的原则,本文也对我国国家洪水保险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作了初步的探讨。
出处
《管理世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48-55,64,共9页
Journal of Management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