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10月,48岁的陈伯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住院医疗健康险,往后的两年都无理赔记录,顺利续保,到了2001年5月他因冠心病、不稳定性心绞痛住院,至2001年6月共住院22天,出院后没多久,保险公司就给陈伯送来了5200元的理赔保险金,陈伯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保险的好处,赶紧提醒没买保险的家人补办保险。同年10月,快要到缴交续保费的时候,陈伯却收到了保险公司寄来的终止续保的通知书。这下子陈伯可就蒙了,买保险不就是为了保障万一吗,
出处
《私人理财》
2005年第5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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