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对自然人征收的税种,它充分体现当代国家的“税收国家”性。我国对个人所得税一向十分重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目前为止为数不多的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几部税收法律之一。但是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的变化,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已经不能实现对自然人收入悬殊的调节功能。本文认为《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中应当充分体现以社会公平为核心的税收公平原则。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4期171-174,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