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对生态公共产品的内涵及其特征解析的基础上,通过对生态公共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原则和价格构成的层面分析,认为现行生态公共产品价格的实现体系中,生态价格处于不完全实现状态,生态公共产品投资者、生产者和受益者之间的权利保护体系不健全。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要从价格实现的法定性、个体利益性、区域整体性、区域协作性、适应性、禁止性和全面性等方面完善价格实现体系。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3期124-127,共4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