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大陆法系的信托立法——若干国家与地区尚未确立信托制度的原因 被引量:7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就信托制度在民法体系中的安排而言在大陆法系中已形成了五种立法模式,在大陆法系信托制度中有若干基本规定是从英美信托制度中继受而来,另有若干基本规定则是由有关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机关所独创,信托现象存在的不够普遍以及合同制度与代理制度的存在应当被认为是在若干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尚未确立信托制度的基本原因。
作者 张淳
机构地区 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04年第22期224-243,共20页 Nanjing University Law Revie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1

  • 1FraneoisBARRIeRE.“法国信托业和信托法概述”[A]..《中国信托法起草资料汇编》[C].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 2G.G.Bogert and G.T.Bogert.1973,Handbook of the Law of Trusts,5th ed,west publishing Co,St.Paul,Minn,P21.
  • 3[日]日本东洋信托银行编 姜永砺译.《日本银行信托法规与业务》[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m1989年版.第7页.
  • 490C.J.S.Trsts§231-234.
  • 590C.J.S.Trusts§185.
  • 689C.J.S.Trusts§93-a、b、c.
  • 7[日]四宫和夫.《信托法》(增补版)[M].日本有斐阁株式会社,1979年版.第54页.
  • 8《韩国信托法》第1条.
  • 9Hasbury's Laws of England, Volume 48, paras 551, 553; and 89C. J. S. Trusts §45.
  • 10谢哲胜.“信托法的功能”[J].台北大学法学论丛,.

共引文献1

引证文献7

二级引证文献37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