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民营银行发展的关键。基于不同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西方国家的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主要形成两种模式:内部监管型的日德模式与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两种模式既有差别,又有趋同性。对德国与美国民营银行公司治理发展的比较研究表明,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采取共同治理方式,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59-62,共4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NO.04BJL027)
南京大学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01040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