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对中加两国警察体制特别是警察教育训练体制的比较,我国的警察教育训练改革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一、坚持分级分类教育训练原则,制定各级各类公安民警的职位标准和训练规范,有针对性地加强各级、各类民警的职业核心能力培养;二、加强各级各类培训的管理和考试考核力度,以严格的管理和考核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三、建立健全公安院校与公安实战部门的融合机制,切实搞好教官制,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教师和教官队伍,探索形成集教育训练与警务工作于一体的,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现代警察培训机制。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2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