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2002年美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对农业进行支持的措施主要有三项:直接补贴(固定支付)、无追索权贷款(称“营销援助贷款计划”)及反周期支付计划(即反周期价格波动之意,是对1998年“市场损失紧急援助计划”的法制化),且反周期支付计划占整个农产品支付计划的2/3。在这三种农业支持措施中从严格意义上说只有无追索权贷款属于价格支持政策。
出处
《中国农业综合开发》
2005年第6期58-59,共2页
Agricultural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