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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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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非税收入与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范围区别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将政府非税收入的概念定义为: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其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作者 李建兵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5年第7期12-12,共1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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