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指导已是常见的行政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广泛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同时也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案例考察表明,一些国家已将行政指导纳入司法审查范围,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我国已有必要和条件通过若干立法和司法改革措施,将行政指导引起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对行政指导行为予以司法审查,以促进行政指导法治化的进程。
出处
《重庆社会科学》
2005年第8期78-86,共9页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行政指导程序问题研究>(项目合同号:02SFB2002)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