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基层单位就是要建立和谐的组织。高校在建设和谐社会中负有特殊的责任,应走在建设和谐组织的前列,应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要建成和谐组织,高等学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大学精神与办学理念,在全体“大学人”中形成追求和谐的共同“愿景”;坚持制度创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并在工作中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高校应率先追求和谐的文化精神,率先成为塑造和谐主体的基地,率先形成追求和谐的共同体,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做出贡献。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05年第8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