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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农村金融真面目 被引量:10

The Real Face of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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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6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福州表示,四川、山西、陕西、贵州等四省在今年内将进行民间资本信贷试点。一种完全由民间资本构成的“只贷不存”金融组织获得承认,这事实上是给予了民间借贷这种“草根金融”一个合法的身份。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对全国20个省进行实地抽查显示,2003年全国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50亿-8300亿元之间。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户均借款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只占26%,而来自私人的贷款则占71%。2005年1月, 花旗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也指出,2004年5-10月间,中国国内居民存款流失额在9000亿元左右, 其中相当部分流入了民间金融市场。现实情况和活生生的数据表明,在农村借贷市场上民间金融占据了绝对优势,民间金融已经成为农村经济主体融资的主要渠道。本文作者今年6月份对山东湖庄的调查显示,农村村庄放贷人普遍存在且比较活跃,他们通过多种灵活手段,成功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抵押物缺乏、特质性成本与风险、非生产性融资这四大农村金融难题,在村座信贷市场上已占有主要地位。湖庄农村合作社资金互助的开展,更是颇有意义的民间金融尝试。我们在考虑农村金融体制时,需要探索合作性的道路,需要充分利用民间借贷已有的智慧和力量,需要更多的调查与研究,来探讨真正适合农村的金融体制安排。 The non-mainstream finance has already become the main channel of rural finance at present. The rural lenders succeeded in resolving four major problems of rural finance that information asymmetry, lackage of collateral, specific costs and risks, and non-productive financing by many kinds of flexible means. By further investigation, the financial system will be discussed that is suitable for the countryside.
作者 周立
出处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05年第8期30-35,共6页 The Chinese Ban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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