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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畸形的产前超声检查(续) 被引量:13

Prenatal ultrasonography of fetal deformities and abnormalities (continu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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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系统胎儿超声检查(第3 层次):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议每个孕妇在孕18~24周(注:卫生部规定的胎儿最佳检查期)都进行1 次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如有下述情况者,更应进行系统超声检查.
作者 李胜利
出处 《中华医学超声杂志(电子版)》 2005年第2期70-73,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Medical Ultrasound(Electronic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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