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国,地震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建国以来,我国对地震灾后补偿一直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和民间捐赠的形式,但这一方式未能有效满足灾后重建的需要,同时也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政府财政负担。从地震灾害的损失程度、财政压力及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方面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地震保险制度,有一定的必要性。建立我国的地震保险制度,应区分企业和居民地震保险,合理界定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的责任,规定统一的居民地震险的赔偿额度。
出处
《保险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44-45,51,共3页
Insurance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