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两年以来,尽管其财务状况明显好转,但这与实现提高农村金融效率、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的最终目标并不必然相关;从已往历程看,农信社改革遵循了一条自上而下与中间推动相结合的路径,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农村金融需求;由于改革基本方略的矛盾及利率政策等安排,农信社能否成为真正的“社区”金融机构值得怀疑,而合作制与股价合作制的发展则有赖于增量改革。最后,本文建议将银监当局的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彻底转换为“农村金融监管部”,及早确定规范省联社的发展方向,同时中央银行支持改革应从票据转向注资加市场化重组。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0期5-11,共7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