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障在行政过程中以不偏不倚的方式贯彻落实立法精神,美国以《联邦行政程序法》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为行政裁决和制规过程中的行政官员保持中立、职能分离、禁止单方接触以及以议会的立法监督和行政首脑的执法监督为基本内容的限制政治影响等。但行政公正与中立原则的实现最终有赖于一个有效的司法系统;否则,再合理的制度也注定难以施行。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35-145,共11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4AFX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