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下级规划编制必须以上级规划为依据,按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平衡本级规划,并且在规划实施中不得突破,这就是规划的刚性。规划的刚性既体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控制性,也反映出了规划的严肃性,所以规划的刚性是必须坚持的。从前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看,往往体现为规划指标刚性太强,不能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和不同时期政府领导对发展的要求,造成土地规划管理与政府行为、市场行为的不统一,增加了土地管理的难度,不断的调整规划,使规划的严肃性也大打折扣。怎样才能解决好这一问题呢,作者以为应在不削减规划刚性的前提下,增大规划的弹性。具体讲,规划的指标是宏观调控指标,在一定时期只能按国家宏观管理要求不能随意增减,但规划的区域分布可以在调控指标的范围内灵活掌握,这样即有利于满足市场和地方政府对建设的需要,又可减少调控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下面就有关土地规划的弹性涉及的问题谈点初浅的看法,以供探讨。
出处
《今日国土》
2005年第7期27-27,共1页
China Territory To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