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体制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实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而决定了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二级多层”的体例与模式。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其立法权限来源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的规定及有关的法律授权。目前,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体制还存在着立法权行使错位等问题。建立完善的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体制要始终坚持民主与科学的立法原则;借鉴发达国家地方立法体制的经济;提高立法的运作技术;健全立法听证制度;完善统一审议制度。
出处
《实事求是》
2005年第6期46-4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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