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保险同单纯的商业保险性质是不同的。199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国家支持发展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6月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薛驹在通过该法前汇报说:“在我国,农业极其重要,农业保险不可缺少,但又有其特殊性,应当另行立法解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同时将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55-59,共5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