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如何解决刑事诉讼中的错案问题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一方面,实务界利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在克服司法积弊、整肃司法队伍、促进司法公正上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效果,但是,与之伴生的是,错案追究制度日益暴露出违背诉讼规律、挫伤办案人员积极性等弊端,受到不少批评。另一方面,学术界围绕错案的界定以及判断标准、错案追究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但由于受历史与日常思维定势影响,大家对错案关注的重心在于审判环节的错误裁判,尤其集中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攻击”与辩护上,导致对错案的认识局限于非常狭窄的范畴,不利于科学解释、防范、救济错案,尤其是忽视审前程序中错案形成及其救济。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5年第4期60-68,共9页
Graduate Law Review
基金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承担的2005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环节刑事错案的形成与救济机制研究"课题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