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职业病危害也日益增多,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及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因素之一.目前,全国的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主要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足,许多建设项目未经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即予以立项或投用,无法从源头上预防消除职业病危害.2002年5月1日起,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施行,目前,已有部分建设项目能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下简称预评价)工作,委托相应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预评价.现就我们开展工作的实践及对有关问题的认识,阐述如下:
出处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CAS
2005年第6期64-66,共3页
Strait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