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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资不抵债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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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般而言,资不抵债子公司不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因为资不抵债子公司将出资人投人的资产都损失殆尽了,丧失了持续经营的能力,而且资不抵债子公司的控制权也已经从母公司转移到了债权人的手中.
作者 杨君伟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60-6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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