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私人外部性比较,政府外部性具有一些重要特征,如正负外部性的同时性、外部性受体的多样性等。可以根据政府行为的类型,把政府外部性分为规制型外部性、宏观调控型外部性、项目型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给型外部性、转移支付型外部性和公共财产管理型外部性等六类。导致政府外部性的原因大致有两大类:能力不足型和意愿不足型。前者包括官员的有限理性和经济系统的复杂性,后者包括官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利益集团俘获政府、政策决策的政治博弈与均衡的性质、官僚机构的科层失灵和政治体制的弊病等。解决政府外部性的根本之途是,通过宪政改革规范政府的范围、规模、收入和决策过程。
出处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3期84-89,共6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