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从本质上说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旨在解决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情况下委托代理问题的激励机制。只有在公司内部构建起有效的约束公司相关利益主体间相互关系的机制,并结合相应的制度环境和市场条件,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才可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由于我国并不具备推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前提条件,我们必须对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进行引导与规范,控制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滥用。本文认为,要有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除修改法律法规、科学设计业绩评价体系与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方案外,更重要的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证券监管,培育资本市场与职业经理人市场,提高中介机构的独立性。
出处
《工业技术经济》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31-134,共4页
Journal of Industrial Technological Econom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研究"的最终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0CJL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