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舞蹈训练对儿童来说,不同于其他学龄前的直接辩物训练和一般思维训练,具有学习、游戏双重特点,它本身是一个世界,一个独立的系统。课堂所需教授的内容,儿童通过游戏舞蹈就掌握了。舞蹈是一种形象的符号系统,它不仅对儿童形象思维能力的训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对儿童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舞蹈的全部知识是在对动作亲身经历的过程中获得的,这种动作教学形式是最具有计划性和成效性的。这种教学可以促进一个对舞蹈完全陌生的人迅速地进入到舞蹈的世界里,并能形成舞蹈者全新的对动作的认知方式和运动方式。对于由于遗传带来的身体条件不足的特征,我们教学的目的不是要去完全改变它,而是要尽量避免直接面对这些特征并且超越这些特征。对于后天经过训练可以驾御或改变的素质,可以在重塑人的精神气质、艺术感悟和人的内在美中成为我们教学的中心。我们进行舞蹈动作的训练是从对动作的模仿开始的。动作模仿是一种通过训练可以获得的能力。教学中动作概念的形成不是一个自然的无意识的过程,而是必须经过特别的有意的培养才能形成。因为在舞蹈的世界里,有关动作的概念比我们平时在生活中、体育运动中对动作的认识来得更全面、更典型、更系统、更深刻,也更加合于美的规律。在舞蹈教学的课堂和学生有组织或自发的舞蹈活动中,舞蹈教学应当成为学生人性化教育的工具。
出处
《北京舞蹈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81-86,共6页
Journal of Beijing Dance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