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中国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在快递业规制政策调整过程中的政策参与为个案,对行业协会参与和影响规制政策形成的要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结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意义体现为:指出国内经济学界“中国行政管制模型”在适用范围上存在的局限性;验证了国内学者有关行业协会类型与功能发挥之间的相关关系的论点,并提出了对中国现有行业协会准入规制进行调整的必要性;为中国政治学中观层次理论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线索。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3期76-78,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