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缙云县1996-2004年产妇死亡率和死亡原因的变化情况,探讨进一步降低我县产妇死亡率的对策。方法:收集1996-2004年我县全部孕产妇死亡资料,分别统计死亡率、死亡原因、分娩地点、是否接受系统孕期保健等,并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结果:我县1996—2004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28.02/10万,低于同期我国农村水平,已经远低于发展国家水平。从2001—2004年的孕产妇死亡原因来看,出血已经不是我县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结论:我县采取的针对孕产妇的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加强对育龄妇女的宣教,多渠道筹集资金是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对策。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0期1415-1416,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