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改变了现行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规定。而我国现行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以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为前提。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就合并范围、合并程度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规定;而在合并程序中主要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需要抵销的项目。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则是以对于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为前提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文就如何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问题进行探讨。
出处
《商业会计》
2006年第05S期9-11,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