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台湾的农业发展中,农民团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农民团体包括农会、渔会、农业合作社、合作农场、农田水利会。其中,农业合作社与合作农场是专业性农民团体,从事单项农业经营;农、渔会是具有多目标的综合性的农民团体,从事推广、供销、信用、保险等多项事业,因而组织体系最为完整和普遍,深入农村,与农渔民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关系非常密切。目前,台湾有农会305个,渔会40个,农业合作社场410个,农田水利会17个。
出处
《中国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76-79,共4页
Chinese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