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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通过试点全面实施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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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会纪(2004)152号)有关“改进生活垃圾收费方式”的会议纪要精神,海珠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容环卫局有关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结合区地域大、人口多、区情复杂的实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从2005年3月开始,分别在新老街道和有城乡结合部的行政街,推进生活垃圾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最近,海珠区政府决定深入推进这项改革,在全区推广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从总体上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稳定提高生活垃圾费收费率,满足环卫事业发展的需要。
作者 池朝兴
机构地区 广州市容环卫局
出处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 2006年第4期7-1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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