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按照“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本着“科学、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原则,重新构建农机监理行为准则,树立农机监理的地位,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当前,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应该以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为准绳,自觉调整规范业务职能,倾力打响农机安全监理“四张牌”,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上水平。
出处
《江苏农机化》
2006年第4期28-30,共3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