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检察机关批捕权废除论的质疑——兼论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的正当性 被引量:1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检察机关批捕权废除论存在着三方面的认识误区:首先,国际人权文件并未将批捕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法院,而是为检察机关预留了空间;其次,令状签发程序并非诉讼程序,其对签发主体中立性的要求明显低于司法救济程序;最后,应当在本土的司法体制语境中考察检察官的中立性问题。
作者 高峰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6年第5期87-92,共6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基金 孙长永教授主持的教育部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侦查程序与人权保障"(200305)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8

二级参考文献8

  • 1陈卫东,郝银钟.侦、检一体化模式研究——兼论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必要性[J].法学研究,1999,21(1):57-63. 被引量:231
  • 2郝银钟.论批捕权的优化配置[J].法学,1998(6):48-50. 被引量:33
  • 3徐国栋.《市民法典与权力控制》,杨振山主编.《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85页.
  • 4谷口安平著 王亚新 刘荣军译.《程序的正义与诉讼》[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1996年..
  • 5郝银钟著.《检察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 6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第五卷.
  • 7埃尔曼著.《比较法律文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77页.
  • 8诺内特等著.《转变中的法律与社会》.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67页.

共引文献78

同被引文献182

引证文献13

二级引证文献196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