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以现代产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健全完善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国有企业改制的载体,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来谈国企改制是不可想象的。新中国成立后,曾以“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来建立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却没有实现经济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初衷。自改革开放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制度格局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前进,长期存在的单一公有产权制度也已被包括国有产权、集体产权、个体私有产权、外资产权、混合所有制产权等在内的多元化的产权制度取代。国有企业改制问题也在此渐变过程中越发突出起来,并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自我完善的一种内在需要,也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需。